2016年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組〔2015〕42號)文件精神,經(jīng)郴州市政府辦同意,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擬公開招聘幼兒教師3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幼兒教師3名,具體資格條件等內(nèi)容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閱:
郴州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wǎng)(http:www.rsks.czs.gov.cn);
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網(wǎng)站(http:www.czszyey.ankang06.org/)。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要求、學歷要求、學位要求、專業(yè)要求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為: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要求1985年3月21日后出生;
(2)報考專業(yè)必須為全日制大專,學前教育專業(yè),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3)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2《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考、資格審查要求及流程
1.報名時間。現(xiàn)場報名及繳費時間均為2016年3月21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郴州市教育局7樓會議室(郴州市蘇仙南路3號);
3.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并提前填寫并打印《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
4.報考流程。
(1)報考資格初審。招聘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需向報考單位提交打印的《2016年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位證及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3張(同底)、縣市區(qū)教育局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資料。
郴州市范圍內(nèi)的在編或在崗的公辦幼兒園教師報考時須提供縣市區(qū)教育局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已滿且同意報考的證明。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的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6年7月1日前進行補審,證書補審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
(2)報名資格復審。郴州市政府辦人事科負責報名資格復審。
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一旦核實,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
(3)憑審核通過的《報名表》(1份)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交納報名費、開具發(fā)票,將《報名表》及繳費發(fā)票交招聘單位核驗,完成報名。
報名繳費后,除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外,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5.報考注意事項
(1)公開招聘人數(shù)與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
(2)核減招聘計劃的崗位,將于3月24日在指定官方網(wǎng)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3月25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郴州市教育局政工科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憑有效身份證退還報名費,逾期不再辦理改報和退費。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于3月28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6年3月30日-3月31日在郴州市教育局一樓大廳憑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