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榆林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號 |
工作名稱 |
時間安排 |
工作目標任務 |
1 | 宣傳 | 2012.2.27-3.3 | 1、各單位業(yè)務人員向單位領導匯報上級教師資格認定文件精神。 2、單位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3、利用召開會議、媒體、報刊等形式宣傳教師資格認定政策。 4、根據相關文件精神辦理或審驗“收費許可證” |
3 | 報名 | 2012.3.3-3.9 | 1、申請認定人員持畢業(yè)證、身份證(過期、臨時無效)或戶籍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A4紙),到認定部門報名,填寫有關表格。2、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背面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和用身份證號碼命名的同底版電子照(照片類型JPEG;像素114*156;大小不超過20KB,圖象模式為GRB顏色)。 3、與縣教研室聯(lián)系,同時安排參加普通話測試對象的報名。 |
4 | 資格初審 | 2012.3.3-3.9 | 1、縣級認定機構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發(fā)給有關表格并限期填寫(嚴格按填表要求填寫)。 2、認定機構認真分類填寫“一覽表”,并用Excel表格打印。 3、經初審后,告知申請者考試科目,并統(tǒng)計征訂教材數(shù),收取教材費和考試費。 |
5 | 征訂教材 | 2012-3-9 | 1、各縣區(qū)統(tǒng)計并上報各科教材征訂數(shù)(加蓋公章)。 |
6 | 上報材料 | 2012-3-9 | 1、各縣區(qū)、單位分類上報“一覽表”(紙質和電子版)和電子版照片。 2、繳納考試費和教材費。 |
7 | 考試人員培訓 | 2012.5.3前結束 | 1、各縣區(qū)培訓機構力爭利用雙休日認真組織申請者進行培訓。2、采取集中輔導、自學等形式,每科輔導不少于30學時。 3、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經請示省廳,市直單位申請認定人員參加屬地培訓。4、培訓費標準由各縣區(qū)教育局與當?shù)匚飪r部門協(xié)商確定。 |
8 | 制準考證、取題 | 2012.4.15-4.25 | 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
9 | 基礎理論知識考試 | 2012-5-5 | 1、2012年4月25日前各縣區(qū)、各單位來一名領隊,在市教育局領取準考證。 2、各領隊向考生講清考試須知、紀律、安全等問題。 3、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 4、考務工作程序按高、中考要求實施。 |
10 | 評卷、網上公布成績 | 2012.5.6-5月下旬 | 省教育廳組織實施。 |
12 | 技能考試 | 2012.6.1-6.15 | 1、通知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合格人員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注冊申請?荚嚂r間、地點、內容及形式等具體另行通知。2、考試程序按文件要求執(zhí)行。 3、上報技能考試合格人員成績冊。4、各縣區(qū)對符合認定條件者組織體檢。 |
13 | 審定合格人員 | 2012.6.16-6.29 | 1、各縣區(qū)認定機構準備好所有認定材料和必要的證件(原件、復印件),按以下安排準時上報,從6月16日-6月27日分別由吳堡、清澗、子洲、米脂、橫山、靖邊、定邊、綏德、佳縣、府谷、神木、榆陽上報審定。 2、市直各有關單位于6月28-29日上報審定。 |
15 | 上報認定花名冊 | 2012.6.30-7.10 | 各認定機構根據市教育局最后審定結果,在網上確認,并按時上報認定花名冊,市教育局對上報的數(shù)據進行核實,無誤后領取空白證書。 |
16 | 打印頒發(fā)證書 | 2012.7.11-7.16 | 市縣各認定機構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