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筆試總分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計100分。
⑹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筆試成績加2.5分。
⑺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2、面試(試講)
⑴面試(試講)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試講)人員。進入面試(試講)人員將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教育網公布。面試(試講)前對進入面試(試講)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后,抽簽確定面試(試講)順序。
⑵面試(試講)要求:
①時間和地點:面試(試講)在筆試成績公布一周后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教育網另行公布。
②內容及要求:試講(或說課)內容為本專業(yè)課程,具體內容自行確定,備課教案為一節(jié)課內容,按教學過程試講(或說課)8分鐘。
報考“蒙授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試講。對不按要求試講的,按零分處理。
⑶專業(yè)(特長)內容測試:
①時間及地點:專業(yè)(特長)測試時間與面試(試講)時間同時公布。
②內容及要求:
赤峰農牧學校體育教師崗位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為足球。
赤峰蒙古族實驗小學音樂教師崗位專業(yè)(特長)測試內容為聲樂。
⑷面試(試講)成績計算
面試(試講)與專業(yè)(特長)測試均采取百分制。
面試(試講)總成績=面試(試講)成績×80%+專業(yè)(特長)測試成績×20%
無專業(yè)(特長)測試崗位人員,直接按面試(試講)總分折合計算總成績。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查閱小數(shù)點后三位小數(shù)區(qū)分,如仍并列,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
按照每個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應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教育網進行公示,體檢具體辦法參照《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教育網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公示
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及聘用人員結果及時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對應聘人員反映出的問題,一經查實,依據相關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體檢結果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教育網進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憑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本人身份證及畢業(yè)生檔案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所有聘用人員均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赤黨辦發(fā)[2013]15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2015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5、對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整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舉報電話:0476-8333110、15704760110
六、其他
本次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一律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班。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切勿輕信互聯(lián)網及社會上的一些虛假宣傳、惡意炒作,以免上當受騙。
附:
1、《2015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2、《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rar
3、《2015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考試考務費減免申請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