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直接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不進行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根據(jù)空缺名額,報縣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市人社局備案,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為被聘人員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己瞬缓细竦,取消聘用。
七、紀律規(guī)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原件,缺少任一證件原件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告,敬請廣大報考人員關注。
(三)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桑植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44—6226657(桑植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44-6222854(桑植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張人社發(fā)〔2014〕70號文件執(zhí)行。
附件:
1.2015年桑植縣教師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2.2015年幼兒園、小學教師招聘職位明細表
3.桑植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4.桑植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申請表
桑植縣人社局 桑植縣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4.桑植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申請表.rar
2015年桑植縣教師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名 稱 |
招聘計劃 |
報考職位要求 |
桑植縣 中等職業(yè) 技術學校 |
數(shù)學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數(shù)學類專業(yè),有數(shù)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英語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有英語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
體育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體育學類專業(yè),有體育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在我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
美術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專業(yè),有美術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
計 算 機教師 |
2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wǎng)絡工程、信息安全專業(yè),在我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
工程管 理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工程管理專業(yè),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
電子技 術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應用電子技術教育、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 |
桑植縣 第一中學 |
高中地 理教師 |
2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地理科學類專業(yè),有地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
高中政 治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有政治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 |
桑植縣 賀龍中學 |
高中化 學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化學類專業(yè), 有化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
高中歷 史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歷史學類專業(yè), 有歷史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 |
高中政 治教師 |
1 |
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有政治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 |
桑植縣涼 水口鎮(zhèn)中學 |
初中數(shù) 學教師 |
1 |
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報考崗位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相符,有初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面向桑植縣(在桑植縣服務的在職“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限制),聘用后在聘用學校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
桑植縣細 砂坪鄉(xiāng)學校 |
初中體 育教師 |
1 | |
桑植縣河 口鄉(xiāng)學校 |
初中語 文教師 |
1 | |
桑植縣上 河溪鄉(xiāng)學校 |
初中語 文教師 |
1 | |
初中物 理教師 |
1 | ||
桑植縣上 洞街鄉(xiāng)學校 |
初中語 文教師 |
1 | |
桑植縣西 蓮鄉(xiāng)學校 |
初中數(shù) 學教師 |
1 | |
桑植縣陳 家河鎮(zhèn)中學 |
初中數(shù) 學教師 |
1 | |
桑植縣沙 塔坪鄉(xiāng)中學 |
初中英 語教師 |
1 | |
桑植縣廖 家村鎮(zhèn)中學 |
初中英 語教師 |
1 | |
桑植縣白 石鄉(xiāng)學校 |
初中化 學教師 |
1 | |
桑植縣 第四中學 |
初中地 理教師 |
1 | |
初中政 治教師 |
1 | ||
桑植縣五 道水鎮(zhèn)學校 |
初中音 樂教師 |
1 | |
桑植縣 農村小學 |
小學語 文教師 |
14 |
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報考崗位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相符,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在桑植縣中小學連續(xù)代課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面向桑植縣(在桑植縣服務的在職“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限制),聘用后在聘用學校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
小學數(shù) 學教師 |
10 | ||
小學美 術教師 |
1 | ||
小學體 育教師 |
1 | ||
小學音 樂教師 |
1 | ||
小學英 語教師 |
1 | ||
桑植縣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 |
4 |
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有幼兒教師資格證,面向桑植縣(在桑植縣服務的在職“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限制),聘用后在聘用學校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