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2年2月6日上午9∶00~下午3∶00。
(二)地點:海寧市人才市場(市行政中心三號樓一樓)。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熱愛幼兒教育工作,思想進步,作風正派,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
2.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yè),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及尚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的2010及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海寧市戶籍或生源,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錄用辦法
1.初審:應聘人員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本次招聘考試與教育系統(tǒng)同時進行,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報名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議書)、教師資格證(憑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憑戶口簿中遷往高校的戶口頁確定生源)、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張。
2.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崗位需求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3.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 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二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藝術特長展示”,總分為150分;“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藝術特長展示”滿分為50分。 “試講+提問”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
4.體檢、考察、公示:入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體檢、考察合格的在海寧市人才網進行公示。
5.錄用:擬錄用對象必須在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錄用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寧市機關幼兒園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