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方式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通過說課方式考核報考者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滿分100分。說課在布拖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布拖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說課的程序、時間、地點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示后另行通知。具體事項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 bt.lsz.gov.cn/)上公告。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jù)每個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并列,可一并進入面試)。
如出現(xiàn)實際參考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該崗位進入說課報考者的教育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教育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教育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布拖縣本次教育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平均分的50%)。
入闈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
(1)《報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網上自行打印,報名時上傳的照片須在表上清晰完整顯示);
(2)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中專及以下除外)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選擇“零星查詢”并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5)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考生,必須提供學校學生處(或就業(yè)處)的證明原件;
(6)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在編在職人員及委培、定向人員須提交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次遞補原則上只進行1次。因遞補取得說課審查資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2、參加面試的報考者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說課。逾期未報名參加說課的報考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說課人員。
3、說課工作結束后,根據(jù)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按說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如再次并列,將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說課成績、崗位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說課結束后五天內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bt.lsz.gov.cn/)上公布。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進行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體檢人員名單另行公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或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或尿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和因體檢(或尿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遞補。
六、考核
由布拖縣人社局、布拖縣教育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布拖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縣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考者,按總成績和所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選崗時間不參加者,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報名時未提供畢業(yè)證原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聘人員,選崗當日前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yè)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聘用資格。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所規(guī)定的人員應繳納違約金。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布拖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8531243(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533400(布拖縣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834-8531143(布拖縣紀委監(jiān)察局)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相關事項提示:
1.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布拖縣2015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