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中市平昌縣教育體育局
關于巴中市平昌縣2014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平昌縣中小學校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平昌縣中小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45名,占用事業(yè)編制,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其他人員須在網(wǎng)上報名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若后續(xù)招聘程序資格審查發(fā)現(xiàn)未在報名前取得有關證書已參加報名考試的,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予以取消考試資格,其責任自負。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11月25日至1996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
6、符合《巴中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編人員未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報考的。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7、本人不愿意承諾聘用后在單位至少工作滿三年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職位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5日至27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wǎng)址: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巴中市平昌縣2014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平昌縣教育體育局將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wǎng)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巴中市平昌縣2014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不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資格審查和考核時確定。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收費50元)。繳費時間:2014年11月25日至29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4年12月1日至2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平昌縣教育體育局10樓1號(平昌縣江口鎮(zhèn)新平街東段19號)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巴中市平昌縣2014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二份,供專業(yè)科目考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平昌縣教育體育局。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實際繳費成功人數(shù))之比應不低于1∶3(高化化學、高中歷史、高中生物、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初中生物崗位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擬招聘崗位學科總人數(shù)之比應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高化化學、高中歷史、高中生物、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初中生物若此次招聘仍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川人社發(fā)[2011]36號文件執(zhí)行。
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4年12月5日前通過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pcrs.gov.cn/)、平昌縣教育體育局網(wǎng)站(http://www.pcjyty.gov.cn/)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其所繳費用于2014年12月5日至8日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納的銀行卡賬戶。
六、考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科目考試由平昌縣教育體育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