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范圍
1、戶籍或固定工作單位在新津縣行政轄區(qū)內的人員(注:“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和社保繳費單的單位);
2、申請資格種類僅限于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按要求進行網(wǎng)上報名、上傳照片,并查看體檢、現(xiàn)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2.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公布在網(wǎng)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
3.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公布在網(wǎng)上報名的“注意事項”里),現(xiàn)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wǎng)報成功后,雙面打印,并貼好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體檢表;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小學、幼兒園教師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初級中學教師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水平)原件及復印件;
⑥本人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注:1.該表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下載,2.學校在職教師由單位出具,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三、師范類專業(yè)申請者,現(xiàn)場確認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2.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四、非師范類專業(yè)申請者,現(xiàn)場確認還應交驗下列材料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五、戶籍不在新津縣行政區(qū)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新津縣行政區(qū)域內的申請人員,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社保繳費單(到繳費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詢電話及公告網(wǎng)站
028-82511600新津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xjjy.gov.cn
新津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О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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