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目前尚未辦理就業(yè)派遣手續(xù)的往屆畢業(yè)生按社會在職人員辦理。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和在吳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關系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具父母雙方同在吳江的戶籍證明、社保關系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獨生子女證);駐吳江的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具駐軍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5)歸國留學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xù)。
(6)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留存。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辦,代辦人現場應出示身份證和代辦委托書。
5.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對所有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qū)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復印件)等,在筆試后統(tǒng)一減免考試費。
五、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7月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在打印《準考證》時另行通知。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方法,不指定復習教材。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相應學段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新課改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的20%。中學、小學和幼教三個學段單獨成卷。
3、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吳江區(qū)人事考試網http://ks.wjrs.gov.cn/)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結果。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六、面試
1.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忌鶕鄳獙W科及相關專業(yè)的教材進行說課,主要測試應聘者把握學科的教學能力和專業(yè)素質。幼教職位考核簡筆畫、彈唱、鋼琴演奏、舞蹈四項基本技能。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招聘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并隨后在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jrs.gov.cn)和吳江區(qū)人事考試網(http://ks.wjrs.gov.cn)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考生按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進行,體檢未盡事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考核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參照錄用公務員考核標準,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生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錄取和聘用
對通過考核和資格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jrs.gov.cn)和吳江區(qū)人事考試網(http://ks.wjrs.gov.cn)網站公示7天。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公示合格者,辦理錄用手續(xù)。考生錄用后,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1.新錄用人員根據報考學科及專業(yè)(部分崗位定向報名的除外)填寫擇校志愿,每位錄用人員可填報三所學校,依照錄用者考試總成績排序,以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確定擬錄用學校(總成績相同的優(yōu)先錄取面試成績高者),擇校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新錄用人員報到后,應及時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首聘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五年。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自謀職業(yè)。
3.報考幼教崗位的考生,一經錄用,五年內不得轉聘小學教師崗位。中學師資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一經錄用,五年內不得轉聘中學教師崗位。跨學科、跨學段和非師范類畢業(yè)的考生,應在錄取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不得按專業(yè)技術類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五年內未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將終止(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guī)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jiān)督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3981611、63950911,政策咨詢電話:0512-63981952、63950941,網絡報名咨詢電話:0512—63950511、63950502。
十一、本《簡章》由中共蘇州市吳江區(qū)委組織部、蘇州市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1.《2013年蘇州市吳江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職位簡介表.rar》
2.《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3).rar》
中共蘇州市吳江區(qū)委組織部
蘇州市吳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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