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內容:古希臘音樂的主要形式、音樂理論,古羅馬音樂的發(fā)展及其基督教音樂的產生。
復習提示:本章節(jié)涉及到西方音樂歷史發(fā)展的源頭,因此,復習者除了要掌握該時期音樂發(fā)展的主要內容之外,還要了解為什么古希臘、古羅馬時期是西方音樂歷史發(fā)展的源頭,該時期的音樂對后世音樂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對整個西方音樂的發(fā)展而言有何意義。
第一節(jié) 古希臘音樂
一、簡述古希臘時期的音樂形式?
古希臘是西方最早的文明古國,約從公元前8世紀城邦制開始,到公元前4世紀被馬其頓侵占為止。從目前僅有的一些歷史遺物、資料和考古發(fā)掘中,我們了解到古希臘時期是單聲部音樂時期,旋律的構成通常是自然音或自然音與變化音(半音或小于半音)的混合。音樂常以詩與樂、舞與樂或詩舞樂“三位一體”等綜合藝術形式出現(xiàn)。歌唱有時帶有伴奏,用字母記譜。音樂主要伴隨著以下幾種形式而出現(xiàn):
1、伴隨著對神的祭祀儀式而出現(xiàn):如古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節(jié)慶中,人們?yōu)榱吮磉_對居住在奧林匹斯山上的天神宙斯的崇敬,伴隨著祭祀儀式,還舉行載歌載舞的音樂慶典。
2、伴隨著詩歌的吟誦而出現(xiàn):如荷馬史詩《奧德賽》和《伊利亞特》。
3、伴隨著悲劇的表演而出現(xiàn):如三大悲劇作家和他們的悲劇,埃斯庫羅斯的《被縛的普羅米修斯》、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以及歐里庇得斯的《美狄亞》。
二、古希臘悲劇的含義、形式和代表作家?
1、含義:在古希臘的藝術中,悲。╰ragedy)是一種重要的藝術體裁。悲劇一詞在希臘文中為“山羊之歌”的意思,與酒神相關。公元前6世紀左右,希臘人開始崇拜酒神狄俄尼索斯——一位象征著放縱、狂野、享受的神,悲劇的起源就是從對這位酒神的敬仰開始的。在為酒神舉行的慶典中,人們要唱酒神頌歌。相傳在酒神身邊,有一位半人半羊的隨從,因此,在祭祀活動中,人們就會身披羊皮,戴著羊角和羊胡須,扮成酒神的隨從載歌載舞。后來,這種祭祀活動逐步轉變?yōu)楸瘎〉难莩,演員取代了祭司,敘述的故事也逐漸從對酒神的贊美,擴展到古希臘其它神話題材。
2、形式:悲劇主要由詩歌、舞蹈、音樂三位一體的形式構成,其中音樂部分有合唱、獨唱,并由阿夫洛斯管和基塔拉琴伴奏。悲劇演出通常包括開場白、進場曲、戲劇場面、退場四部分。
3、代表作家
(1)埃斯庫羅斯(Aeschyios,約前525~前465),代表作品:《被縛的普羅米修斯》和《俄瑞斯忒亞》等。
(2)索福克勒斯(Sophokles,約前497~前406),代表作品:《俄狄浦斯王》和《安提戈涅》等。
(3)歐里庇得斯(Euripkdes,約前484~前406),代表作品:《美狄亞》和《特洛伊婦女》等
三、“和諧論”是由誰提出的?其主要觀點是什么?
“和諧論”是由古希臘時期偉大的哲學家和數(shù)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約公元前580~前550年)提出的,他是第一個以理論的方式向人們解釋音樂現(xiàn)象的人。古希臘人崇尚宇宙,因此對天文關注較多,畢達哥拉斯認為音樂和天體的運動存在相似性,并且提出了“和諧論”,這個理論對西方后來的音樂觀念產生了重要影響,其主要觀點如下:
1、以弦長為基礎產生音階中的音程關系,當弦長比為2:1時,兩音的音程關系為八度;當弦長比為4:3時,兩音為四度關系;當弦長比為3:2時,兩音為五度關系。
2、只有四、五、八度才是和諧的音程,其余的音程都是不和諧音程。
四、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等人的音樂思想表現(xiàn)在哪些方面?
在古希臘人的心目中,音樂具有教化功能,能凈化心靈、使人從善。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在他的著作《理想國》和《法律篇》中提出,音樂的功能體現(xiàn)在社會教育方面,它對人能起到道德規(guī)范的作用,而不是在享受或娛樂方面,要警惕不適度的音樂對人的“腐蝕”。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學》第八章中也談到,音樂的道德作用和教育作用尤為重要,音樂的教育作用比它產生的愉悅作用更重要。
在古希臘的理論家看來,音樂具有倫理價值的取向,這充分反映在他們對調式作用的認識上。他們認為,不同的調式聯(lián)系著不同的情感。例如,多利亞調式可以使人安靜并具有力量;弗里幾亞調式則會使人狂放,激發(fā)人的熱情;而副弗里幾亞調式容易使人喪失意志。但要注意,該時期對調式的評價并非由純粹的審美體驗所得,而是有其特定的社會歷史文化背景的。
從這里可以看到,音樂美學問題(更確切地說是音樂社會學問題),我們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在這里能找到西方音樂思想最早的答案。
五、何謂“四音音列”和“完整音列體系”,它們是由誰提出的?
“四音音列”是由公元前4世紀希臘著名音樂理論家阿里斯多塞諾斯(Aristoxenos,約公元前354-公元前300)提出的。他所著的《和諧的要素》一書是古希臘音樂理論的重要文獻之一,其中核心的內容是四音音列,有關旋律、音階、調式等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四音音列的基礎之上。
四音音列是指由兩個音構成四度框架,另兩個音在這個框架內作不固定的靈活變動,從而形成的三種不同形式的四音音列,它們是:自然音列、變化音列和微分音音列。
若干個四音音列可以構成一個完整的音列,阿里斯多塞諾斯提出了兩套完整體系:大完整音列體系(great perfect system)和小完整音列體系(lesser perfect system)。
六、古希臘的“四音音列”音階形式是怎樣的?
古希臘人早在公元前5世紀左右就總結出四音音列音階體系和它們的變體形式,以當時古希臘幾個重要部落的名字來命名,它們分別是:多里亞(Dorian)、弗里幾亞(Phrygian)、利底亞(Lydian),在變體形式中以前綴 “hypo”表示“副”或者“下”的含義,以前綴 “mixo”表示“混合”的含義。
1、古希臘四音音列調式:
多里亞(Dorian): mi re do si
弗里幾亞(Phrygian): re do si la
利底亞(Lydian): do si la sol
混合利底亞(Mixolydian): si la sol fa
2、結合兩個相同性質(相同音程結構)的四音音列,便組成了一個八度音階(除混合利底亞外):
多里亞(Dorian): mi re do si - la sol fa mi
弗里幾亞(Phrygian): re do si la - sol fa mi re
利底亞(Lydian): do si la sol- fa mi re do
混合利底亞(Mixolydian): si la sol fa - mi re do si
3、把上述音階移位,便產生了四種變體:
下多里亞(Hypodorian): la sol fa mi - re do si la
下弗里幾亞(Hypophrygian): sol fa mi re - do si la sol
下利底亞(Hypolydian): fa mi re do - si la sol fa
下混合利底亞(Hypo-Mixo-Lydian): mi re do si - la sol fa mi
這里要說明兩點:一是古希臘的四音音列的音階形式,不同于我們現(xiàn)在的音階含義,它開始只是作為一種符號來表示樂器的弦,或是演奏者按音的音位,后來在發(fā)展中才逐漸形成音階形式和調式理論。二是“下混合利底亞”與“多里亞”結構完全相同。
七、古希臘時期主要樂器有哪些?
古希臘樂器主要有弦樂和管樂兩類,其中弦樂器的代表是里拉(lyre),管樂器的代表是阿夫洛斯管。
1、里拉:手指撥弦而發(fā)聲,最早由烏龜殼制成,有四根弦,后來在發(fā)展中形成很多樣式,弦也增多,但以七弦為主,其中較重要的有基薩拉琴(kithara)。它們音色柔和,是為歌唱伴奏的樂器。里拉的使用常常與頌揚阿波羅有關。
2、阿夫洛斯管(aulos):也稱豎笛,音色近似于現(xiàn)代雙簧管,由兩根管子組成,一長一短,各有數(shù)孔,可以同時發(fā)兩個音。聲音有穿透力,洪亮堅硬,具有狂放野性的力量,是狂歡和悲劇中使用的樂器。敬奉酒神時使用的就是這件樂器。
第二節(jié) 古羅馬音樂
八、為什么說古羅馬是古希臘音樂財富的繼承者和發(fā)展者?
古羅馬包括三個時期:羅馬部落時期(前753年-前509年);羅馬共和國時期(前509-前27)以及羅馬帝國時期(前27-475年)。但是,通常所講的古羅馬時期的音樂,是指公元前146年羅馬征服希臘,文化中心西移到羅馬之后的音樂時期。
1、說古羅馬是古希臘音樂財富的繼承者,是因為古羅馬人崇尚武力,貪圖物質享受,在政治上有建樹,他們征服了古希臘,同時也繼承了古希臘遺留下來的音樂傳統(tǒng)。
2、說古羅馬是古希臘音樂財富的發(fā)展者,是因為他們在繼承古希臘遺留下來的音樂傳統(tǒng)的同時,又發(fā)展了一些音樂形式,主要表現(xiàn)在實用性與享樂性兩方面:
(1)實用性:由于征戰(zhàn)的需要,軍樂得到了發(fā)展。在軍樂中,大音量的銅管樂器使用得很普遍,如大號(tuba)等。在一些大排場的表演中,樂隊甚至會達到百余件管樂器編制。
(2)享樂性:古羅馬人在觀看角斗時,常常用一種水壓風琴(hydraulis)作伴奏,它是最早的管風琴,音量大,可增加角斗氣氛。
九、古羅馬時期基督教音樂的簡況?
基督教產生于中東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境內。在古羅馬最初以秘密的方式進行傳教,公元313年羅馬皇帝頒布了《米蘭赦令》,從此基督教成為合法宗教,在羅馬和米蘭迅速發(fā)展壯大起來。
隨著基督教的發(fā)展,教堂中的精髓——贊美詩和圣歌,對人們的觀念產生了影響,基督教要求人們以一種虔誠、肅穆的方式敬仰他們的主——耶穌,因而世俗的娛樂性音樂遭到排斥,古時隆重的節(jié)日、慶典、婚慶中的音樂也逐漸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凝重、莊嚴、肅穆的宗教音樂形式成為了主體。當時的音樂在許多方面繼承了猶太教以及敘利亞等東方宗教音樂的特征。
476年古羅馬滅亡后,基督教文化被繼承下來,我們可以從中世紀文明中看到,人們對彼岸幸福的憧憬在圣詠中得以繼續(xù),始于古羅馬時期的基督教音樂在這個時期得到了蓬勃發(fā)展,它為后世西方音樂文化的繁榮奠定了基礎。
十、古希臘、古羅馬音樂對西方音樂的貢獻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
1、古希臘音樂是孕育西方音樂的源頭。
2、古希臘藝術中所提倡的“三位一體”的綜合藝術形式(如“悲劇”),為后世歌劇、舞劇等綜合藝術品的產生發(fā)展提供了藍本。
3、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等人的音樂思想奠定了音樂美學發(fā)展的基礎。
4、古希臘時期創(chuàng)立的音樂理論成為后世音樂發(fā)展的基礎,西方音樂的主體正是在“和諧論”的影響下發(fā)展的。這一時期創(chuàng)立的各種調式成為中世紀教會音樂調式的前身。
5、公元313年羅馬皇帝頒布 “米蘭赦令”,使基督教成為合法宗教,從此西方基督教音樂文化拉開了歷史的帷幕,西方音樂也開始了漫長的發(fā)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