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11月23日9:00—12: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3、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yè)須與畢業(yè)證書上專業(yè)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筆試
1、筆試日期初定在2021年11月27日(周六)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11月20日09:00至11月26日17: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內容為高校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應聘崗位應具備的能力。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6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筆試成績初定于2021年11月下旬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另行公布。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面試前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公布。
六、心理測試及面試
1、心理測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另行公布。具體面試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2、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3、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總成績: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最終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在筆試、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5、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學校人事處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考察。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經審批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初次就業(y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擬聘任的專職輔導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本次新招聘的專職輔導員,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本校專職輔導員崗位上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行程碼”、“蘇康碼”,“行程碼”無異常、“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面試)。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關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相關公告,并對我市及學校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蘇州城市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7227571。
十一、政策咨詢
此次招聘政策咨詢由蘇州城市學院人事處負責。政策咨詢電話:0512-66576323;聯(lián)系人:谷老師、成老師、王老師。
2021年下半年蘇州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崗位簡介表.docx
蘇州城市學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