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凡本人填寫報名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如經查實為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
3.報名后招聘崗位的計劃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該比例數(shù)的,則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核減招聘計劃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吉陽教育”公眾號、“海南教師求職招聘平臺”公眾號等相關網站公布,報考人員請在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兩部分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入圍者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在考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作弊行為,取消考試資格。
1.筆試
(1)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都進入筆試。屆時,吉陽區(qū)教育局將制定具體方案,按照《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2021〕2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2)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yōu)榘俜种?實行閉卷考試,《教育公共知識》占30%、《專業(yè)基礎知識》占70%。
①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專業(yè)基礎知識重點考查考生適應教育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③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列入擬入圍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將在“吉陽教育”公眾號、“海南教師求職招聘平臺”公眾號等相關網站公布。
2.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名單。
(1)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選出,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招聘崗位在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確定。若末位出現(xiàn)同分數(shù)者,一并確定入圍面試。
(2)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3天內,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底依次遞補。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將在“吉陽教育”公眾號、“海南教師求職招聘平臺”公眾號等相關網站公布。
3.資格復審
所有崗位面試前,面試人員需提交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xiàn)場審核通過后發(fā)放《面試準考證》,憑《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屆時,吉陽區(qū)教育局將制定方案,按照《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2021〕3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2)面試成績?yōu)?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為60分(含),低于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數(shù)(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總分÷其余考官數(shù)),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成績排名及公布
以考生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考試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相同,需進行加試的,加試方式為面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各項考試成績、綜合成績將在“吉陽教育”公眾號、“海南教師求職招聘平臺”公眾號等相關網站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靠前在擬聘名額范圍之內的考生作為正選,考試成績排名靠后的考生為等候遞補對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參加體檢和考察則視為放棄聘用和遞補資格。
1.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經費由考生個人支付。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考察
根據(jù)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等方面的情況。未能按時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等候遞補對象中遞補。
(六)崗位選擇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選人員選擇崗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崗位選擇按類別依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進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到場選崗或自愿放棄選擇權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擇崗當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會議,否則視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擇崗結束后,若出現(xiàn)空缺崗位,已確定學校的考生原則上不再變動。
(七)公示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三亞市教育局官網向社會公示7天。因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或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明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服務5年的聘用合同(含試用期一年)。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離學校的申請。任職期間不服從區(qū)教育局和學校的工作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因個人檔案缺失或原聘用單位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后果自負。
(二)本招聘方案由三亞市吉陽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七、報考咨詢與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98-65896335,0898-65809737
王老師:19989828403
李老師:17384947073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898-88865152(三亞市吉陽區(qū)教育局)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附件:
1.三亞市吉陽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21年公開招聘在編教師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