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3)所有招聘崗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shù)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招聘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5月24日9:00—12: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報名。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yè)生;
②2021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于5月26日14:00—5月27日20:00在“建湖縣教育局教師招聘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筆試準考證在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需使用,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應聘人員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結束后,考生可憑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在“建湖縣教育局教師招聘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和名次。
2.確定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xiàn)末位同分情況,則一并跟進。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不足1:2的按照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3.資格復審。面試前,建湖縣教育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應聘人員須攜帶《建湖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從報名網上自行打印一份,且須報名者本人簽字)、以及資格初審時上傳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建湖縣教育局現(xiàn)場資格復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核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被委托人須同時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親筆書寫的書面委托書。
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核意見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核的建湖縣教育局提出陳述申辯。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棄權出現(xiàn)的空缺,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核人選。
4.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面試人員公告(登錄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①面試內容及形式。
幼教、音樂、體育(含田徑教練)和實習指導學科采取上微型課(70分)加專業(yè)技能考核(30分)形式進行。其余學科只需上微型課。
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未達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總成績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之和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后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計算總成績。
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考察、選崗
1.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考試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由建湖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建湖縣教育局及相關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規(guī)定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因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學科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考察(若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3.選崗。對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體檢、考察合格考生,在報考的縣城或鎮(zhèn)區(qū)崗位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具體就業(yè)崗位(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抽簽確定選崗順序)。不按規(guī)定要求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選崗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及時向建湖縣教育局人事科提供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根據相應情況作出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承諾)、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原件等相關材料,以便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由招聘學校按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選崗后放棄聘用或在建湖縣教育系統(tǒng)服務期未滿3年申請辦理調出、辭職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待遇
聘用人員均列入全額事業(yè)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所有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前將個人檔案寄送至建湖縣教育局教育檔案室。個人檔案未按時轉入者,暫停辦理進編和工資初定手續(xù)。
八、回避
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第七章第36條規(guī)定實行回避。
九、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具體工作由建湖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招聘結果報請建湖縣委編委會確認。
監(jiān)督電話:0515-86233249、80600071(建湖縣紀委監(jiān)委第八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咨詢電話:0515-86232117(建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附件1:建湖縣部分中小學、公辦幼兒園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等崗位表.xls
建湖縣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