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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將江蘇省2021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機構與受理范圍
根據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各設區(qū)市可結合工作實際,對認定機構及其受理范圍作適當調整,具體請留意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公告。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省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有當地戶籍;
2.在當地居住,并持有當地有效居住證;
3.在駐當地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
4.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港澳臺居民持有當地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蛘咂渌髮W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50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參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高校的2021屆相關專業(yè)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yè)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時間安排
2021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統(tǒng)維護、暫停報名),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yè)生網上報名開始時間為5月18日。
現場確認和體檢時間安排等由各認定機構確定并于4月9日前向社會公布。
各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教師資格證書的領取時間和領取方式見各認定機構通知。
四、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憑已經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在“是否應屆畢業(yè)生”這一欄選“否”,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