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面試準考證請保留到體檢之后。
3.面試形式。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具體面試內容另行公告;其余崗位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結構化面試。
4.面試內容。根據(jù)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時間和地點。經(jīng)汝城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另行公告。
6.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面試評分幅度為35分起評分為60分,即在60—95分區(qū)域間評分;其余崗位面試評分幅度統(tǒng)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qū)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xiàn)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等三個崗位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其余崗位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汝城縣革命歷史陳列館(縣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文化藝術專干、汝城縣文化館戲劇專干、音樂專干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汝城縣投融資服務中心評審技術人員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其余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底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入圍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排名相同則同時進入體檢程序,如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聘用在原報考崗位。
2.組織實施。經(jīng)汝城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體檢工作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面試準考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告,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選崗后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jù)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shù)目疾旆绞,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選崗
報考同一崗位需選崗的考察合格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考生自主選擇具體招聘單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人社局的指導下統(tǒng)一組織,選崗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考察和選崗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汝城縣人社局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jiān)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jīng)汝城縣人社局統(tǒng)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
招聘單位應在汝城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汝城縣人社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及汝城縣人社局。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相應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電子證件不視為有效證件,缺少筆試準及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20年汝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請考生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面試后,在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中因放棄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縣人社局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落實衛(wèi)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據(jù)汝城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防控要求,對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崗等有關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健康卡(碼)和行程卡(碼),為“紅碼”標識的,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2.現(xiàn)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者,在臨時觀察場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3.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健康卡(碼)、行程卡(碼)為“黃碼”標識的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崗等環(huán)節(jié)前3天提供核酸檢測為“陰性”的檢測報告單原件。
4.所有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崗等環(huán)節(jié)需全程佩戴口罩。
5.根據(jù)不同階段考務工作疫情防控要求不同,請報考人員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縣紀委監(jiān)委駐汝城縣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7775132。
七、招聘考試服務
1、政策考務、招聘程序咨詢電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院),0735-2135686。
2、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
附件1: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汝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