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泉州教師招聘 福建泉州永春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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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教師編制緊缺問題,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以及《永春縣公辦學校聘用編外合同教師實施辦法(試行)》(永政辦〔2018〕10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永春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組織2020年永春縣編外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參加2020年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永春縣相應崗位且未被列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現(xiàn)為永春縣小學編外合同教師除外)。
招聘相關條件等要求按照《2020年永春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執(zhí)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本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80名,其中:小學語文40名、小學數(shù)學40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8日-19日的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
永春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電話:0595-23880266)。
四、報名材料
1.《2020年永春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見附件1)。
2.在報考平臺初審成功的《報名登記表》。
3.筆試準考證和筆試成績單;
4.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以及能體現(xiàn)招聘公告中關于戶籍要求的佐證材料。
5.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6.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原件。
7.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尚未取得者,應保證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計生證明和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9.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10.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原件核對后退回),開具的證明要提交原件。
五、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者按原報考的崗位報名,不接受跨崗位報名。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證明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3.報名者的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55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名者將不予確定為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
4.在公開報名期間,由永春縣教育局負責報名者的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名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
5.對報名者資格審核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報名者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