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提供材料。
5、留學回國人員另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蘇省內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yè)中學)教學崗位工作達5年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的考生,須提供有效的在教學崗位的工作證明或者聘用合同。
7、報考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學位證書等)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張。
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審核。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現(xiàn)場錯時進行資格復審,在到達資格復審地點門口時請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提供“蘇康碼”并配合體溫檢測!疤K康碼”為綠碼,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復審區(qū)域進行資格復審。其中來自高、中風險地區(qū)的考生還應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特別提醒:【1】現(xiàn)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提供親筆委托書、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格式見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后果的,責任自負;【3】2020年7月27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4】身份證、推薦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現(xiàn)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5】面試時間初定為2020年8月上旬,具體的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另行通知;【6】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需及時更新蘇康碼信息。【7】所有進入資格復審、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請嚴格按本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并及時關注“邗江教育網”,保持網上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的暢通?忌兏謾C號碼請及時與邗江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0514-87869781),今后相關招聘信息將通過上述網站發(fā)布,因考生手機號碼錯誤導致組織方無法聯(lián)系的,責任自負。
附件1:2020年6月?lián)P州市邗江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單.xlsx
揚州市邗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邗江區(qū)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