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資格復審和專業(yè)能力測試
資格復審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確定專業(yè)能力測試人員(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筆試缺考人員不列入面試對象。
專業(yè)能力測試方式和內容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確定。資格復審和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地點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在學校官網上公告通知。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若取得專業(yè)能力測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本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填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并提供相應的材料: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在線生成的《學位認證報告》和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境外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專業(yè)能力測試資格。
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輪綜合素質面試環(huán)節(jié)。
(七)綜合素質面試
綜合素質面試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在學校官網上公告通知。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八)總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分筆試、專業(yè)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其中筆試占40%、專業(yè)能力測試占30%、綜合素質面試占30%計入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0.4+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0.3+綜合素質面試成績×0.3。
(十)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費用自理。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疾靺⒄諊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單位通知的報到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的,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7月25日前)申領金華“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碼”為綠碼、14天行程軌跡(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可生成)均在浙江省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二)以下情形考生經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非綠碼以及14天行程軌跡有浙江省外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學校人事處、防控辦(0579-82265017、82265016)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可安排在單獨的考場參加考試。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tài)并填寫《承諾表》,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2.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筆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荚嚽爸鲃訙p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金做好準備。
公告發(fā)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它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2.有關專業(yè)、學歷、學位和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