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聘崗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結婚證及戶口本或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資格復核,代為資格復核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完整,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視為放棄資格復核,不得進入面試。
六、遞補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再另行發(fā)布通知,直接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七、注意事項
疫情防控期間,請考生自覺做好個人衛(wèi)生防護:1.資格復核全程佩戴好口罩;2.配合現(xiàn)場工作人員測量體溫;3.提供本人電子健康碼,非綠色電子健康碼、中高風險地區(qū)(以各級衛(wèi)健部門發(fā)布為準)來茶資格復核人員須提供7日內(nèi)的核酸檢測結果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結果。(注意:體溫≤37.3℃為合格,核酸檢測報告陰性為合格,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合格,檢測不合格或未按要求進行檢測的不得進入資格復核現(xiàn)場。)
咨詢電話:0731-25216553、15873321011
附件: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