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報漏報錯報者均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按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或取消計劃招聘的崗位。
6.誠信要求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聘公告及報考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者,方可參加筆試。考生應在報名后及時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階段(含試用期),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條件資格不符、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教學技術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yè)基礎知識,重點考查考生適應幼兒園教育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準考證打印、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等相關通知另行在陵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告,各位考生要及時關注。
(五)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進入面試人選的比例為1:2;招聘崗位在9人以下(含9人)的,進入面試人選的比例為1:3。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入圍面試。
入圍面試的人選,參加資格復審,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或本人簽署的畢業(yè)承諾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名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防疫承諾書等報名全部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現(xiàn)場進行審核。各類證件材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上述材料中,提交教師資格證書時,資格復審人員屬于在2020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交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受理通知書。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文件規(guī)定的2020屆畢業(yè)生和擇業(yè)期畢業(yè)生(即2018年和2019年畢業(yè)但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yè)生),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思想政治素質表現(xiàn)、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近半年縣級及以上醫(yī)院作出結論認定的“體檢表”封面及結論。
逾期未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齊、提供虛假材料、資格復審未通過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參照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因取消考生面試資格產生的空額,從參加筆試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在陵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告。
(六)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養(yǎng)和教學基本功,主要有繪畫、音樂、舞蹈、講故事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以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所有考生的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向社會公布。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和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應聘人員可登陸“陵水縣人民政府網”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查詢成績。
(七)體檢
擬聘用人員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不予聘用,所缺空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綜合成績出現(xiàn)同分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審查個人檔案和各項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材料,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等方面的情況。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性提供個人全部審檔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虛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等候遞補對象中遞補,若綜合成績出現(xiàn)同分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預錄
根據各崗位招聘職數(shù),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擬錄名單。若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高分者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仍并列,則陵水戶籍者優(yōu)先;若同為陵水戶籍,按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報送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擇崗
擬錄人員按同類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自主擇崗。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分數(shù)排名為擇崗順序,擇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時參加擇崗或自愿放棄選擇權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擇崗結束后,若出現(xiàn)空缺或放棄崗位的,已確定學校的考生原則上不再變動。所空缺崗位由領導小組討論安排,發(fā)布遞補公告和符合遞補人員名單,組織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選崗(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考生將“自動喪失”遞補資格)。
(十一)聘用
1.委托第三方勞務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本次聘用人員工資實行同工同酬,與在編在崗教師享受同等工資。五險一金等按國家與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被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因個人檔案缺失或原聘用單位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后果自負。
3.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到,無特殊理由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4.新聘用人員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yè)生的試用期一年,往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半年。檔案關系統(tǒng)一轉至陵水縣教育局。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適合繼續(xù)任教的,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均給予解除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可根據教學需求等相關情況,由用人單位申請,經上級同意后,給予續(xù)簽合同。
5.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文件要求,2020年秋季開學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人員(包括2020屆畢業(yè)生和2018年、2019年畢業(yè)但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擇業(yè)期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內仍未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任職期間不服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調配和學校工作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崗位不再替補。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或違反師德師風相關規(guī)定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xù)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yōu)惠。
五、本公告由陵水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83310860
監(jiān)督電話:0898—8331565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98—65230708;0898—66595792
附件:
2.陵水縣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同工同酬教師崗位表.doc
3.陵水縣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同工同酬教師報名表.doc
5.師范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