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3年,享受南平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等待遇及教學實踐學校相關福利。
(2)服務期內給予博士研究生20萬元、碩士研究生10萬元安家補助,且引進5年內,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補助。
(3)引進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間,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中“人才獎勵房”相應政策,連續(xù)工作滿5年后,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獎勵不超過80㎡、60㎡的人才房或40萬元、30萬元購房補助。
(4)引進人才的子女入(轉)中心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優(yōu)質學;蚬k幼兒園的,可不受購房、居住、戶籍等條件限制;配偶需隨遷安置的,符合調配資格條件的,可同性質單位調動或優(yōu)先推薦就業(yè)。
各縣(市、區(qū))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規(guī)定引進的符合條件的教育人才,可申請參照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五、招聘引進程序
1.組織報名。應聘者登錄南平市教育局(http://jyj.np.gov.cn/)網(wǎng)站下載填寫《2020年南平市教育類儲備人才報名表》(附件2),并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將報名表、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材料掃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npjyrc@163.com。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掃描發(fā)送就業(yè)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三方協(xié)議書等材料。
2.資格初審。面試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通知面試。
3.組織面試。采用片段教學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結果量化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線為7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對福建省外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給予1000元交通、食宿補助;對省內南平市外參加面試的考生給予500元交通、食宿補助;對南平市(除建陽區(qū))各縣(市、區(qū))參加面試的考生給予300元交通、食宿補助。
4.簽訂協(xié)議(針對通過面試的應屆畢業(yè)生)。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教科院與擬聘用考生簽訂三方協(xié)議書。
5.體檢考察。面試通過后,由教科院安排復核、體檢、考察事宜。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全過程。
6.辦理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平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沒有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由同級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應屆生需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應在組織人事部門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咨詢電話
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0599—8832344、8814060;
南平市教科院:0599—5820077。
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平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委辦發(fā)[2017]20號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pdf
南委人才〔2020〕1號 關于印發(fā)《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急需緊缺專.pdf
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