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按規(guī)定對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遴選后向符合條件者發(fā)出面試通知。
(三)面試
我院統(tǒng)一安排開展面試,考生食宿由我方負責,同時可報銷單程交通費,報銷按財務規(guī)定執(zhí)行,不含飛機票、高鐵和動車一等座票、普通火車軟臥軟座車票、出租車票、私家車費用以及其他不得報銷情況。
(四)試講
根據面試成績,按1:3比例進入試講程序。試講安排在學院內擇日進行。試講結束后由我院給予測評打分。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我院統(tǒng)一組織開展,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zhí)行。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州人才網、浙江生態(tài)文明干部學院官網、中共湖州市委黨校官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guī)定辦理事業(yè)編制聘用手續(xù)。
(九)其他
1、應聘者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我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
2、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fā)辦)反映,反映電話:0572-2175933,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附件:浙江生態(tài)文明干部學院教師招聘報名表.docx
浙江生態(tài)文明干部學院 中共湖州市委黨校
2019年12月31日
學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試費、報名費,請仔細斟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