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審核報名材料和報名資格,教育主管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對初審合格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招聘時報考者可按崗位同時與多所學校面談,選擇其中一所意向學校報考,不可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學校。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四)考試
以模擬上課或半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測評應試者的專業(yè)能力、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及適崗性等基本素質,其中英語、音樂、體育教師等崗位含加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具體形式面試當天告知。
考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五)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
依據(jù)面試合格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體檢工作在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七)考核
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和標準執(zhí)行。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yōu)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錄用對象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者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前放棄、取消錄用資格者可依次遞補。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教師資格證未作要求的教師崗位招考錄用人員,要求錄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按相關規(guī)定不予續(xù)聘。
錄用手續(xù)辦完后,錄用人員需與學校簽訂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xié)議,除國家法定規(guī)定外,服務期內錄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四、有關紀律
1.本次招聘將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衢委辦〔2007〕90號、衢市人勞公〔2008〕148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及時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3081591(市教育局)、3087081(市人力社保局)。
2.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衢州市教育局
衢州學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