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公告
根據(jù)《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十一屆148次〔2016〕21號)和《市政府在<關于核準市教育局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的請示>上的批示》(BL20180088)精神,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18年5月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惠州市第三中學、惠州市第四中學、惠州市惠港中學、惠州市田家炳中學、惠州市小金口中學)分流遴選35名在編在崗教師。待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至惠州中學等市直公辦中學,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分流遴選原則
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本次工作按照分流遴選、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二、分流遴選對象
現(xiàn)在惠城區(qū)公辦高中(惠州市第三中學、惠州市第四中學、惠州市惠港中學、惠州市田家炳中學、惠州市小金口中學)的具有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和本科以上學歷的在編在崗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9個學科教師。
三、分流遴選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5.社會人員報考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xù)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如“40周歲及以下”應為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齡時間計算以此類推)。
(二)分流遴選崗位名稱、人數(shù)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職位表》(附件1)。
四、分流遴選程序及待遇
(一)分流遴選程序:網上系統(tǒng)報名→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發(fā)布筆試考試通知(含通過初審人員名單)→現(xiàn)場審核報考資料、驗原件、發(fā)放《準考證》→筆試→公布筆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待遇: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的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guī)定。本次分流遴選所使用的編制和所聘崗位全部來源于惠州中學。根據(jù)工作需要,部分新調入教師可能會被調配至市直其他公辦中學任教,任教期間的編制、工資關系仍暫時保留在惠州中學,待條件合適時,經考核再調入到相關任教學校。
(三)因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分流遴選教師若應聘到校任教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五、報名、資格審核及發(fā)布筆試考試通知
(一)網上系統(tǒng)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0日00:00時至4月24日24:00時止。
2.報名方式: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2)應聘者必須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hzjy.edu.cn)的“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和在網上打印《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應聘者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報考資格初審以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jù)),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xiàn)有關后果應聘者自負;提交時,系統(tǒng)會給應聘者“報名流水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流水編號”。
(二)資格初審
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jù),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
(三)發(fā)布筆試考試通知(含通過初審人員名單)
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fā)布筆試考試通知,告知筆試的時間、地點、考試有關事項,同時告知通過初審人員名單、現(xiàn)場驗證等有關事項。
(四)現(xiàn)場審核報考資料、驗原件、發(fā)放《準考證》
1.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筆試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驗完后返還)和復印件(留存),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惠州市實驗中學(地址:惠州市惠城區(qū)三環(huán)南路一號)進行現(xiàn)場審驗,審驗通過后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注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生準考號、考試須知等內容),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參加招聘考試;逾期未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所有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應聘者須于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確認打印,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4)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5)惠城區(qū)教育局出具的符合分流遴選條件名單且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一式1份)。
(6)其他要求:
①根據(jù)《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對在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學校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在驗證交報考資料時,請將本人所屬類別人員情況告知驗證人員。
②根據(jù)《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軍分區(qū)關于批轉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軍分區(qū)政治部<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有關規(guī)定,“鼓勵具有教師、衛(wèi)生等國家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隨軍家屬參與我市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并給予在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yōu)惠!薄氨巨k法所稱隨軍家屬,是指駐惠部隊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辦理了隨軍手續(xù),且遷移入戶到駐地行政區(qū)域內的現(xiàn)役軍人配偶!狈舷嚓P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市雙擁辦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號規(guī)定加分條件的隨軍家屬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在驗證交報考資料時,請將本人所屬類別人員情況告知驗證人員。
六、考試流程及相關安排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等環(huán)節(jié)。“筆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劃定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均為60分(滿分都為100分)!翱偝煽儭币园俜种七M行計算,由“筆試”成績、“試教”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教”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一)筆試
1.考試內容及形式: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的當天24:00時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考生的筆試成績。
3.查分時間:考生如果對自己的筆試分數(shù)有疑問的,可在分數(shù)公布之日起3天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到指定地點進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
1.發(fā)布面試通知:查分結束后,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按學科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并通知面試有關事項。
2.考試內容及形式:
(1)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傳授能力,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2)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提問方式進行。
3.有關考試時間說明:考生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5分鐘。試教結束后立刻進入綜合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測試時間為5分鐘。
4.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確認: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內“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jiān)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三)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1.發(fā)布時間及內容:于面試的當天24:00時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考生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并告知體檢有關事項。
2.有關確定體檢人員說明:若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高分者為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同分,以試教成績的高分者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學科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我局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到規(guī)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由我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期間,考生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征信證明。
九、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分別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并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擬聘用人員的有關編制、調動、聘用手續(xù)。
十一、遞補說明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由我局與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定后,再考慮是否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遞補期限為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逾期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結果不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一)聯(lián)系部門: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lián)系人:關老師,賀老師,林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52-2272903,0752-2260716。
聯(lián)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qū)麥地路2號。
郵編: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hzjy.edu.cn。
(二)監(jiān)督電話:
1.惠州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0752-2280148。
2.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1: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職位表.xls
附件2: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惠城區(qū)公辦高中分流遴選在編在崗教師報名表.doc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