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參加全國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考試,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特設崗位教師的筆試考試地點設在西寧市,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包括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中小學教師類或少數民族語言類)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要換算成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3.按照招聘崗位與進入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由省教育廳負責,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口證明、畢業(yè)證件、教師資格等條件。
4.特設崗位教師面試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yè)技能和綜合素質,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要求,采取說課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5.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的,將在面試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五、優(yōu)惠政策及待遇
1.根據有關規(guī)定,參加過青海省師范生頂崗支教實習的畢業(yè)生(特指青海師范大學和青海民族大學兩所院校的頂崗支教實習生),憑省教育廳頒發(fā)的頂崗支教實習證書,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參加青海省“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憑省級相關部門的證明,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2.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內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服務期滿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要求申報評審職稱。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當地繼續(xù)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編制內正式聘用。
六、其它事項
1.報名確認成功后,考生在筆試前3天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技術部聯系解決。
2.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優(yōu)先聘用“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若不能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中小學教師類、少數民族語言類)科目成績高低確定。
3.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參加公開招聘,但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4.2017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先報名參加公開招聘,但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5.戶籍時間認定。按我省戶籍條件報名的考生,在我省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
6.招聘崗位專業(yè)(學科)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yè)設置分類參考目錄》執(zhí)行,其中《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yè)設置分類參考目錄》未包括的學科中,“科學”包含專業(yè)類別為:物理、力學類,化學化工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信息技術”包含專業(yè)類別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通用技術”包含專業(yè)類別為:物理、力學類!靶W教育”專業(yè)和“初等教育”專業(yè)可報考小學學段的所有崗位。
7.報考“藏語文”學科教師崗位的,筆試時必須用藏語答題,報考其他學科教師崗位的(包括雙語教師崗位),筆試時統(tǒng)一用漢語答題。其中,對報考標注為“雙語教師崗位”的考生(不包括“藏語文”學科教師崗位),面試時考生需用藏漢雙語兩種語言進行說課。
8.體檢項目、標準及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規(guī)定。
9.公開招聘期間,考生應當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10.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最后發(fā)布的為準。
咨詢電話:
省教育廳0971-6310741(教師工作處)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0971-8258130(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8258585(技術部)
附件:2017年青海省農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招聘計劃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教育廳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青海省農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招聘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