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準確理解報考條件和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慎重、理性報考,崗位錯報,責任自負。報名實行誠信報名,提交的信息應當完整、真實、準確。
2、網上報名
時間:2017年4月20日至4月22日的8:00-21:00。
網址在網上報名期間見雨花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
報名時考生上傳近期免冠數(shù)碼電子照片,文件格式及大小要求為JPG格式,大于50KB小于100KB。
3、筆試開考比例。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達不到比例的,則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調整的計劃數(shù)調劑到相同學科其他崗位使用。
4、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7年4月22日至4月24日(9:00-12:00;13:30-17:00);
地點:長沙市雨花區(qū)教育局藝體科中心(原雨花區(qū)少年宮)。
準考證須憑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本次招聘考試每個程序必須提供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㈢筆試
1、考生須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文化知識(100分)和教育綜合知識(2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2、筆試安排
時間:2017年5月13日
筆試地點及考場等安排,將于5月10日在雨花教育信息網上發(fā)布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并按時參加。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暫定:2017年5月19日—5月21日共三天,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
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申請查分。查分申請時間:2017年5月22日(9:30—12:00,13:30—17:00);申請地點:雨花區(qū)教育局政工人事科(雨花區(qū)政府大院二號辦公樓B231房)。
考生申請查分時須提交書面申請,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并于5月23日13:30—17:00,領取查分結果。
㈣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入圍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計劃在10個以上(不含10個)的崗位按照與招聘計劃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除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外其他崗位按照與招聘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資格初審入圍對象;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按照與招聘計劃數(shù)5:1的比例確定術科測試入圍對象。
資格初審入圍人員名單和資格初審時間、地點均在雨花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參加。
2、資格初審時,考生須提供下列資料和材料:
畢業(yè)生:①有效居民身份證;②畢業(yè)證(2015屆和2016屆畢業(yè)生提供);③普通話證;④教師資格證(2017年申請教師資格證的,可在資格復審時提供);⑤師范專業(yè)就讀證明(學校教務部門蓋章);⑥就業(yè)推薦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須學校就業(yè)部門蓋章);⑦《長沙市雨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在職教師:①有效居民身份證;②學歷證(高(初)中畢業(yè)后取得的所有的學歷證書);③教師資格證;④普通話證;⑤任教證明以及報考意見書(資格初審通知提供文本);⑥《長沙市雨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以上資料和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其中①-④還須提供復印件。
考生應按時參加資格初審,提交的資料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資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對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空缺崗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1次。
㈤術科測試
1、資格初審合格入圍術科測試的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的考生須及時登陸雨花教育信息網查看術科測試通知,并按要求參加。
2、術科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3、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按照筆試成績×40%+術科測試成績×60%合成筆試(術科)總成績。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根據(jù)筆試(術科)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與招聘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㈥面試(試教)
考生資格初審合格,方可參加面試。面試過程包括封閉備課1小時,為學生授課8分鐘。面試采取試教形式進行,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面試(試教)具體安排,將在雨花教育信息網上發(fā)布,請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參加。
㈦體檢
1、面試(試教)結束后,按照筆試或筆試(術科)總成績×40%+面試(試教)成績×60%合成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2、體檢入圍對象按照與崗位招考計劃數(shù)1:1的比例,根據(jù)各崗位的綜合成績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考生體檢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體檢導致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替補不超過2次。
4、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經醫(yī)院確認已受孕的體檢對象保留體檢資格,待產假期滿再進行。
5、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6、體檢具體安排,將在雨花教育信息網上發(fā)布,請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