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濟南市歷城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化解歷城區(qū)大班額問題,按照《濟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山東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現將2016年濟南市歷城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2.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4.應聘人員需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學科與崗位學科一致;
5.普通話標準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崗位要求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被用人單位聘用人員報名時必須征得現聘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F役軍人不得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100名,由歷城區(qū)教育局按照學科統(tǒng)一招聘。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2016年歷城區(qū)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12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歷城教師進修學校(華信路6號)。
2、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須持下列資料審查資格:
①《2016年歷城區(q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貼好2張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誠信承諾書》;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
③本人《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和畢業(yè)證原件(需在2016年12月22日前取得學歷證書);
④教師資格證原件;
⑤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原件(語文學科要求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
⑥留學回國人員應聘者,需同時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⑦已被用人單位聘用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交現聘用單位加蓋公章、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應聘的介紹信。
⑧應聘定向崗位的在接受現場審核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應聘人員現場提交上述所需審查材料的原件,同時將材料的復印件按上述序號排序裝訂后提交。
資格審查合格者,繳納考試費,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如有虛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